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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

2018年05月15日 21:34  点击:[]

为了充分调动青年教师和教师外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根据德院字【200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决定设立德州学院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每年一届。

一、参评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和教师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
二、参评成果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且我校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专著、译著;已通过鉴定的新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等);经有关部门、单位采纳或应用并已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应用类研究成果须附有应用单位证明及相关材料,系列论文必须是相关内容。
三、评选办法

以各系(部)、处室、馆为单位进行初选,组织申报,参评成果应如实填写《德州学院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参评表》,报送至科研处,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四、奖励办法

德州学院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想结合的原则。凡经校行政批准的奖励项目,均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证书和奖金由院行政统一颁发。奖金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奖金数额如下:

奖励等级

奖励额度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400

三等奖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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