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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1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补充通知

2021年01月11日 15:34  点击:[]

各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对省属高校申报的奖项进行审核提名,不限项。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申报要求和条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严格遴选。根据《通知》要求,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中的“三、提名要求”和“四、提名程序”,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保证质量和水平。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提名;对存在弄虚作假并被通报的,取消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公示。科研处将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见《手册》81页)进行公示和情况汇总,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四)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请各单位根据《手册》,按照相应提名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82-83页),切实做好形式审查。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三、网上填报有关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老师2021年1月11日前,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之后由科研处向山东省教育厅索取提名号和提名口令。

2021年1月15日前,请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的公示内容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

2021年1月27日前,完成项目公示和网络上传。

2021年2月1日前,完成提名书的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五、注意事项

所有拟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均需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进行成果登记,如以前未及时登记的成果,请务必于1月9日12:00前联系科研处进行登记。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8987511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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