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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医药与护理学院学生党员积分制考核表
2023-09-01 18:24  

加分项

内容

标准

分值

得分

基础分

60分)

党员

义务

6分)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分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分

密切联系群众,能够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分

组织

生活

16分)

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10次。

10分

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

要关心党支部的建设,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并支持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

3

党员

教育

38分)

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学习政治理论。

2分

全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

4分

全年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2次。

4分

参与“我来讲党课”活动。

4

每日进行“学习强国”学习,每天不低于30分

10

积极完成“灯塔大课堂”相关学习任务。

2分

参加社区“双报到”。

2分

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10次。

10分

先锋分

40

履职

尽责

20分)

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0分

先锋

模范

20分)

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示范者,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的争先者。

20分

特殊贡献分

(不设上限)

发表D类以上论文,参与科技竞赛获校级以上奖项,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荣获校级党建评选表彰。

(10分/项)

个人事迹“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德州党建”微信公众号、《支部生活》等以及各级新闻媒体推出。

(10分/项)

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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